首页成语词典迷魂夺魄迷魂夺魄的意思

相关成语


成语 解释
食指大动 原指有美味可吃的预兆,后形容看到有好吃的东西而贪婪的样子。
交浅言深 跟交情浅的人谈心里话。
胸无大志 心里没有远大志向。
眼空一世 整个时代的人都不放在眼里。
前因后果 佛教讲;先前种什么因;后来就结什么果;指事情发生的起因和它的结果。指事情的全部过程。
锲而不舍 锲:雕刻;舍:停止。不停地雕刻。比喻做事或学习有恒心。
德容言功 见“德言容功”。
无法无天 法:法纪;天:天理。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;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;不受管束。
玩世不恭 旧指因对现实不满而采取的一种不严肃不认真的生活态度。玩世:用消极、游戏的态度对待生活;不恭:不严肃。
扬幡擂鼓 幡:垂直的长条旗子。舞动着幡,敲打着鼓。形容热热闹闹地大事张扬。
视微知着 看到细微迹象,就能知道它的发展趋势。
肝胆过人 胆量超过一般人。比喻有勇气,有血性。
空口无凭 凭:凭证。只是嘴说;没有凭证。指不足为据。
经纬天下 经,纬:治理。指治理国家。
节哀顺变 抑制哀伤,顺应变故。用来慰唁死者家属的话。
徇私舞弊 为了个人利益或照顾私人关系而弄虚作假;做不合法规的事。徇:依从;舞弊:用欺骗的方法做违反法规的事。
以毒攻毒 攻:治。用毒药治病毒。喻指用对方使用的厉害手段制服对方。
罪上加罪 指罪恶更为严重。
交臂历指 交臂:两手反缚;历指:古代拶指的刑罚。象罪犯两手反缚、受拶指的刑罚一般。形容痛苦万状,毫无自由。
分门别类 门:类;别:区别。根据事物的特征分类。
香火姻缘 香和灯火都用于供佛,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“香火因缘”。《北史·陆法和传》:“法和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于空王佛所,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且主上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
汗马功劳 汗马:战马奔驰出汗。指将士立下战功。后指对事业的辛勤贡献。
清风劲节 喻人品纯洁,节操坚贞。
迫不得已 迫:逼迫;已:停止;结束。逼得毫无办法;不得不如此。
耳聪目明 聪:听觉灵敏。形容听觉和视觉非常机敏明利。
腾声飞实 传扬名声与功业。谓使名实俱得传扬。
小巫见大巫 巫:旧时装神弄鬼替人祈祷为职业的人。原意是小巫见到大巫,法术无可施展。后比喻相形之下,一个远远比不上另一个。
牛衣对泣 睡在牛衣里,相对哭泣。形容夫妻共同过着穷困的生活。